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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服务项目采购询价通告
  • 2020-09-02 16:01:1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一、项目事项

  2020-2021年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服务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日至2021年9月止

  三、项目要求

  协助台山市民政局就全市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业务开展有关工作,包括:

  (一)协助市民政局对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核查、随机抽查和关爱帮扶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通报宣传推广。

  (二)入户关爱访问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约1000人。

  (三)在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市范围内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服务个案约40人。

  (四)开展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约14场。

  (五)对全市留守和困境儿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做好工作简报和业务档案工作。

  四、报价人要求

  (一)必要条件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台山登记注册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能按照要求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3.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2个(含)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机构人员不少于2人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

  (二)优先条件

  1.有多次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经验。

  2.成立时间满3年,承接过市(区)的项目不少于3个,专业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或在我市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承接的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3.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

  4.有全市调研评估服务承接经验。

  五、报价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190000元, 投标人须对2020-2021年未成年人、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服务项目采购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报价要求

  (一)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7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或机构登记证件副本复印件。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7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完税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7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5月至7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七、报送方式

  我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需密封。收件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路39号台山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股。联系人:陈凤桥,联系电话:5500860。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0年9月5日(含9月5日)。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特此通告



  台山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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