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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更好保障办事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市有关要求,暂定于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开始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但有可能视疫情的发展情况再次进行调整。因此,务必请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先来电(0750-5503322)确认开放后才预约或前来办理。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强安全防护
婚姻当事人一律佩戴口罩,从民政局一楼大门经体温测量确认无恙(<37.3℃)后不带亲友方可进入婚姻登记大厅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二、减少人员聚集
为避免人群扎堆,防止交叉传染,工作日办理婚姻登记的市民,请错开疫情高发期进行,并通过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gdhy.gov.cn/)进行预约登记,有可能的话请尽量推后,并按预约时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仪式。
三、执行联防联控
婚姻登记处将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对服务人群的监测,凡发现疑似症状,将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当事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建议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1.曾到疫情发生地。
2.曾与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亲属朋友接触。
3.本人、亲属、及接触过的朋友中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
重大疫情面前,生命和健康安全第一,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以上内容请知悉、遵守并相互转告。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新春快乐、康宁幸福!
台山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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