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民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民政】强化法律意识------开展儿童工作业务培训
  • 2021-10-22 18:47:5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为加强我市基层儿童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基层儿童服务队伍综合素质,10月22日上午台山市民政局举办2021年基层儿童服务队伍业务培训班。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的领导和儿童工作人员、各镇(街)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约60多人参加培训,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惠慈同志出席会议并动员讲话,邀请广东志信律师事务所周丽律师参与培训授课。

  首先,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惠慈同志在培训班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坚持儿童利益优先原则,做好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留守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二是把握机遇,认真学习。要求大家珍惜培训学习机会,认真学习,扩大知识面,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三是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要求基层儿童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业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与部署,在下一步儿童工作中做细、做实。

  培训班上,周丽律师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讲解,列举不同类型未成年案件,通俗易懂地解说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网络维权、未成年人监护权指定和未成年人的受遗赠权利等五个案例处理情况。随后,市民政局在培训班上进行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明确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操作、儿童工作实务经验分享等进行专题培训。

  此次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制度解读、相关案例的分析以及政策宣讲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压实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各项职责,强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我市儿童服务队伍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

1M1A3338.jpg1M1A3356.jpg1M1A3437.jp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