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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沃华中心广场命名决定书
  • 2020-11-04 16:26:49
  • 来源: 台山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民政局
  • 【字体:    

  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同意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沃华中心广场”为标准地名名称,决定准予使用。

  附件:地名标准名称信息表



台山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4日              

附件:

地名标准名称信息表

标准名称

沃华中心广场

汉语拼音

Wohuazhongxin Guangchang

类 别

商住区

建设地址

台山市台城镇龙舟路98号、100号、102号

申报单位

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所属房地产品牌

地理位置

东:龙舟路

南:规划龙岗路

西:塔山路

北: 祥龙二路

规 模

占地面积:13992㎡;

总建筑面积:154315.3㎡

绿地面积:30%

建筑栋数:9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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