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民政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2015年台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6-03-03 03:18: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20151231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山民政信息网http://mzj.cnts.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桥湖路39号;邮编:529200;联系电话:0750-5522280;传真:0750-5500165;电子邮箱:tsmz5500165@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民政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提升民政部门形象,提高办事效率,增加行政执法透明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实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责任单位为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维护管理以及日常的采编和审核。同时结合本局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党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台山民政信息网、石花广场法制长廊、政务党务公开栏、新浪微博台山民政以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布有关政府信息,做到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随时更新已公开内容。

(二)规范程序,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务。我局按照市府办《台山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在台山民政信息网刊登了《台山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情况公开》《台山市社会团体情况公开》《台山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对台山市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9个社会团体、4个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进行了信息公开,按要求于9月底前编制好中介机构目录清单(共1021条)。同时还公布了《台山市五保低保对象信息公开》,对台山市2114名五保对象、8668名低保对象进行信息公开。局办公室继续完善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进行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股室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重点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以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对本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后台管理系统,增设“双拥工作”专栏,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把民政工作的领导班子建设、民生实事、职责范围、办事程序、政策规定、重大事项等在网站上进行公开,2015年我局在台山民政信息网站共审核公布信息126条(本局快讯19条,民政动态11条,政策法规8条,办事指南2条,政务公开13条,双拥工作专栏5条,重要文件2条,民政公告20条,市民留言栏目发布信息35条,其他11条)。其中,我局为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开市民政局和各有关下属单位的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和2014年度决算情况等信息。另外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信息16条。二是紧跟时代步伐,应用新媒体。于319开设新浪微博——台山民政,以每周不少于一期的频率更新,共发布51条,从而更快捷地传达群众关注的民政工作信息。三是积极与南方网、《南方都市报·台山读本》《江门日报》等省、市传媒合作,如在南方网“中国广东”专栏刊发宣传台山民政工作的专题文章,在《江门日报》的台山“两会”特别报道中刊登《深化“大民政”增强民生保障》文章,广泛宣传台山民政工作新进展。四是巩固传统的宣传阵地,采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手段,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如我局多年来利用石花文化广场法制长廊,坚持每季度更新一次,将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五是编制1+3清单,规范行政行为。3月我局启动“1+3清单编制工作,经过股室梳理、集体讨论、编办调研、小组会审、领导确认等步骤,7月份完成,并正式对外公布。我局编制的“1+3清单包括《台山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目录》(9174项),《台山市民政局企业投资准入审批清单目录》(48项),《台山市民政局市场监管清单目录》(49项)。“1+3”清单的编制,使我局将更加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未经公示的行政职权不得擅自行使,从根本上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克服“庸政”“懒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三、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情况

2015年,我局协办人大建议3件,主办政协提案1件,协办政协提案1件,全部按时办理,满意率100%,并将办理结果公开,得到群众的好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共接受网站上群众咨询35次,主要是婚姻登记、优抚安置、低保、收养等方面的咨询和建议,我们都及时给予详细的网上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民政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民政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要求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制定信息公开内容细则,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深化行政信息的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3、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

 

20163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58386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