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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林业局党务公开考核评价制度
  • 2018-03-01 07:01:58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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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扎实推进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根据《台山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林业局各基层党组织。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由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工作纳入各股、场整体工作考核之中,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党务公开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党组织制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党组织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为民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和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等。
     2、思想建设方面: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部署及落实情况等。
     3、组织建设方面:领导班子分工、工作职责、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干部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考核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4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5、制度建设方面: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等。
     6、反腐倡廉建设方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林业行风建设情况等。
     7、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且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领导体系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1、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2、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3、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4、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6、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并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考核;
     7、是否有完善的党务公开审批制度、监督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资料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奖励制度;
     8、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党务公开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三)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规范实用
     1、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 
     2、是否根据党务公开内容采取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坚持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保证内容及时更新;
     3、是否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
     4、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群众意见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各种公开资料、档案是否完备;
     (四)监督制度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1、是否发挥了组织监督、监督员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
     2、对群众意见、反映、投诉是否做到了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及时公开;
     3、是否按工作程序、时限、步骤办理有关事项;
     4、对损害群众利益、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是否给予了责任追究;
     5、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五)林业局党组规定的其他考核内容是否得到落实。
     第三章 考核标准和等次
     第八条 考核标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完善,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多样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等长效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群众投诉处理得当;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第九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种等次,由考核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 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集中考核主要针对干部职工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进行。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第十一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考核方案,经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签发。
     (二)各股室、国有林场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四)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具体采取“看、访、听、查、评”的方式进行。看,主要了解党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情况;访,主要察访工作现状,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听,主要听取党务公开工作汇报和基层单位及群众的反映;查,主要查看会议记录等各类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评,主要是进行群众评议。
     (五)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进行通报。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 建立奖惩制度。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市林业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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