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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绿色发展奖励项目的通知
  • 2023-11-09 16:26:55
  • 来源: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绿色发展奖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台科工商〔2023〕48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绿色发展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家“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园区);

(二)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上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

(三)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称号的企业(园区)。

二、申报材

(一)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扶持:

1.台山市绿色发展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获得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认定的证明材料;

4.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可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二)清洁生产审核扶持:

1.台山市绿色发展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4.企业获得省或江门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证明材料;

5.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可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三)工业节水先进创建扶持:

1.台山市绿色发展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获得节水工作先进称号的证明材料;

4.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可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信用报告);

上述申报材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要求

各园区、各镇(街)应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准确把政策要点传达到企业,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按顺序依次编排并以A4格式线装或者胶装成册,电子盖章版一份)报送至我局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联系电话:5522168),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在信用广东中被列入黑名单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的企业不得申报。


附件:1. 台山市绿色发展奖励项目申请表.docx

           2.关于印发《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绿色发展奖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台科工商〔2023〕48号).pdf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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