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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科工商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 2021-10-19 09:01:32
  • 来源: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创新函〔2021〕8 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落实以下工作:

         一、加强相关政策宣贯

        根据《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江府〔2019〕1号)和《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江人才发〔2019〕3号)要求,对符合条件且获得省级认定的企业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资助50万元。同时,按照省工信厅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政策要求,对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类)实施,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给予资金奖励。

请各园区、镇(街)把相关政策要点精准传达到企业,积极发动有条件的制造业或建筑业骨干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请通知并指导辖区申报企业于2021年10月31日前登陆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进入“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数据和上传材料。我局将于11月5日前完成我市申报企业的网上审核并提交至江门审核。

请申报企业于11月9日前将经地市复审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四份)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我局。

        三、开展申请变更工作

        请各园区、镇(街)核实辖区内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是否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如有变更,请企业于11月9日前按照企业变更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的附件7)提供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三份)至我局。

         附件:1.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江工信创新函〔2021〕8 号).pdf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0批)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rar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股室: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联系电话:552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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