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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 2020-08-05 11:17:47
  • 来源: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海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搭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集聚科技创新人才资源,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0 年度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江门市院士工作站是指以创新型企业、社会组织等科研单位为依托,以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为导向,以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科技创新平台。

二、申报对象

在台山市内注册登记的创新型企业、社会组织等科研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与1名以上(含1名)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二)有良好的科研基础、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三)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每位未退休院士在国内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五)已建有省、市院士工作站的单位不得申报。有逾期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须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完成并提交所有逾期项目的验收材料。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项目采取“纸质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含电子版)2020 8 1917:00时前送台山市科工商务局创新发展股。

五、申报材料

(一)院士工作站认定申报书。

(二)院士工作站建设方案。

(三)申报单位与院士本人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提供引进院士在其他单位建站的情况说明。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水平、研发平台、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等基本证照(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联系人:创新发展股梁泽霖 ;联系电话:5521194;传真:5524015)

附件: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的通知.pdf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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