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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 2020-07-15 09:04:35
  • 来源: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海工业园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台山市内注册登记的科技型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申报条件

(一)设站单位需具备2名以上的不同学科背景的省部院科技特派员,建立了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平台,与科技特派员之间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有明确的科研合作项目,近三年每年投入研发的项目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设站单位需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服务配套措施,制订合理、清晰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对进站特派员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设立合适的特派员工作岗位,并保证特派员基本的生活条件及薪酬待遇。

(三)工作站要建立与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之间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力量,共建研发机构或开展项目合作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已建有省、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先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14.150.125/jiangmen.jsp)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报材料待我局和江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加盖公章提交至我局313室创新发展股。

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校、科研机构提供)等基本证照。

(二)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申请书(网上填报)。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质水平、研发平台、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文件。

(五)企业与科技特派员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并说明引进的科技特派员是否在其他单位建有同类型的工作站。

五、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5点,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5点。

(联系人:创新发展股梁泽霖 ;联系电话:5521194;传真:5524015)

附件: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的通知.pdf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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