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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台山市台城地区2026年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台城地区新宁中学、新宁中学李树芬校区、培英中学、育英中学、培正中学、更开中学、居正学校以及广州大学台山附属中学(以下简称广大台山附中)、武溪中学、学业中学等10所学校,计划全部或部分面向台城地区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二、招生办法
遵照“划分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户籍、房产登记地址等实际情况,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区域生源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产权独立”优先安排、“房户分离、挂靠户籍”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学位。
(一)学区生分类别招生
1.学位资格类别
第一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一类。
(1)应届毕业学生(简称学生,下同)户籍与家庭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等,下同)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父母共同或父母一方单独100%拥有,学生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生2026年6月25日(小学毕业生信息登记期限,下同)前入户本址。
(2)学生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学生父母在台城无房产(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生及其父母在台城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下同),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且该生2026年6月25日前入户本址。
(3)港澳台籍(即香港、澳门和台湾户籍,下同)学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父母共同或父母一方单独100%拥有,该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地址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址一致,该生2026年6月25日前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类:上述第一类情况中,其他条件符合,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第二类。
(1)房产产权不足100%,但不少于50%(即房产权属人除上述“第一类(1)(2)(3)”列明的人员外,还包含其他人员,下同)。
(2)学生2026年6月25日及以后入户本址或取得本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
第三类:学生户籍与家庭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100%拥有,该生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双方或一方一致。
第四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为第四类。
(1)学生户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且户籍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但与家庭房产地址不一致。
(2)学生户籍不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但家庭房产在报读学校学区内,房产属学生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单独或共同拥有。
(3)学生属单位集体户籍满半年以上(2026年6月25日为准),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一致,并在报读学校学区内,该生在台城无直系亲属家庭房产。
(4)上述“第三类”情况中,若房产产权不足100%且不少于50%的。
2.学位安排办法
地段划分生根据招生人数、招生区域,按照上述资格类别从第一类到第四类的顺序依次安排到学校就读。
如学区内的学生人数未达到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安排入读;如学区内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按照学位资格类别依次安排入读,即安排第一类后,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以此类推。若某一类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则该类学生采用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名单,未能取得学位的学生,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非台城户籍且在台城没有直系亲属房地产权证的台城地区小学毕业生
以毕业生信息预登记时提供的原籍户口簿、家庭居住地(长期租住、寄居房子)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读。
(三)港澳台籍小学毕业生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台籍学生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为台城地区)且在有效期内,按有台城户籍安排就读。
(五)台山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有台城户籍或在台城有直系亲属房产的台山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2026年6月24日—25日到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报名登记,由教育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读。
(六)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子女
为提高我市学校对优秀教育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凡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职的在职在编教职工,结合各学校招生实际和申请意愿,可统筹安排其子女入读其任职学校。
(七)政策性照顾生
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7〕44号)。
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2024〕16 号)。
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
⑤符合上级其他政策照顾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
按照上述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照顾。6月16日—18日到教育局107室报名并核实资料。按照学生申请意愿,结合实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
台城地区小学毕业生由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组织进行信息登记,再由初中学校现场验证核实信息。
其他乡镇具备在台城就读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各镇中心小学组织进行信息登记,并于2026年6月25日前交台城中心小学办公室汇总,再由初中学校现场验证核实信息。
四、现场资料核准
根据不同资格类别提供相应资料原件核查:学生的户口簿、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和购房正式发票(发票遗失的可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产权证权属人与学生直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或其他证明材料等的原件。
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含二手交易房产),以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提供台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市住建局出具的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不少于国家规定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等。未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产交易(含二手房产交易)则不予认定,请提前联系办理。
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二)港澳台籍的学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以备核查: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台城家庭房产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及房产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和资料复核)。
提供原籍户口簿、家庭居住地(长期租住、寄居房子)的有效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台山购买社保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四)政策性照顾生
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查。
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符合①文件的学生要提供:户口簿,市公安、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粤组通〔2017〕44号)。
符合②文件的学生要提供:户口簿、民政等部门证明或证件。
③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1250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府〔2024〕16 号)。
符合③文件的学生要提供:户口簿、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件、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级表彰)及以上奖励证书。
④《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应急〔2019〕198号)。
符合④文件的学生要提供:户口簿、消防救援大队证明、消防救援人员证件。
⑤符合上级其他政策照顾文件规定的学生。
符合⑤文件的学生要提供:户口簿,相应单位证明及政策文件。
(六)资料有效期限
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有效时间截止为2026年6月25日,报名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变更手续。
五、分批招生
(一)第一批
1.新宁中学录取第一类学区生800人(含政策性照顾生),如果超出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就读(电脑派位方案另定、下同)。第二至四类学区生将统筹分别安排150人在培英中学、400人在广大台山附中就读。如错过报名时间,视为自愿放弃报读,则由教育部门另行统筹安排就读。
具体操作:新宁中学第一至四类学区生在新宁中学核查资料,资料核准时,第二至四类学生自愿选择入读培英中学或广大台山附中,如某所学校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2.培正中学录取学区生300人,余下学区生安排在武溪中学就读。
具体操作:培正中学学区生在培正中学核查资料,资料核准时,学生自愿选择入读培正中学或武溪中学,如某所学校超过招生计划的,则采用电脑派位分流到另一所学校就读。
(二)第二批
新宁中学李树芬校区、培英中学、育英中学、居正学校、更开中学、广大台山附中、武溪中学、学业中学同时各自招收学区生,学区生在7月12日—13日到所属学校核查资料,剩余学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生就读。
(一)2026年7月10日—11日,新宁中学、培正中学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家长。家长亦可关注学校公众号查看发布结果。
(二)注册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统筹补录生注册时间:7月14日。
七、咨询联系方式
(二)台山市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联系电话:5518141、55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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