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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迅速对红外体温计等相关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的补充通知
  • 2020-02-14 14:49:2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迅速对红外体温计等相关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的补充函》(江市监量标函[2020]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红外体温计的送检工作时,台山市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对本市各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使用的红外体温计进行及时检定(校准)。现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自愿自行选择红外体温计及时送检装备中心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检定(校准)工作。该项工作的结束根据疫情结束或上级重新部署为止,不另行发文通知。

  由2020年2月14日起,每个星期三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为固定的便携式(手持式)红外体温计收集时间,收集点:装备中心(教育局三楼301室),各单位送检时需附《台山市红外体温计送检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肇洪、陈园亦,联系电话:5533952。

 

  附件:台山市红外体温计送检表

 

 

  台山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台山市红外体温计送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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