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教育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教办〔2023〕1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寒假前后相关工作的通知
  • 2023-01-05 09:52:0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各中小学(含职校)、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及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寒假前后的相关工作,确保全系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充实的假期,现将本学期结束前以及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寒假起讫时间

  本学期放寒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23年1月8日,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为2023年1月15日。

  下学期开学上课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学校为2月6日,中职学校为2月12日。

  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寒假时间安排执行。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假期前后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结合江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安排在下学期第一周进行,各校要认真组织好线上学习、复习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高一、高二级学业水平调研测试时间由江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中职学校可参照普通高中安排组织期末复习、考试等有关工作。同时,各校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手册并布置适量的寒假作业。

  2.切实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做好课业的统筹协调,不能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各校要做好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判、排查,有针对性地对需要帮助的学生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辅导。对摸排出需加强关注的学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关注学生学习生活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及时给予有效帮助。要密切家校联系和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状态的发展变化,指导家长在家庭教育时要根据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采用合适的亲子沟通方式,引导家长正确看待孩子的学业表现,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

  3.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研究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各学校请于1月8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纸质,加盖学校公章)、2月6日前将下学期工作计划(纸质,加盖学校公章)送至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存档,并将电子文档发送给企业微信廖艺洪同志。

  4.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加强与镇(街)、村(居)委会的沟通,对可能出现的非正常流生对象要及时通过面谈、家访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和分析原因,细致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特别要想办法帮助家庭困难或学习困难的学生,增强他们“读好书”的信心和力量,防止学生辍学。同时,各校要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开学两周内要将有关学生学籍变动材料报教育与信息化股进行审核备案,同时登录基础教育信息平台更新数据库。

  (二)加强精神文明生活宣传教育,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倡导健康向上、内涵丰富的网上网下文化活动,激发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凝聚团结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

  树立文明过节新风尚,教育师生文明出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参与有偿家教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补课,树立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各学校结合实际对困难教职工、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残障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慰问活动。积极配合市、镇(街)有关部门开展有关工作及活动。做好环境美化净化和亮化工作,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过好祥和愉快春节。

  (三)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假期祥和平安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度负责,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

  1.落实落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各学校利用线上校会、班会,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假期出行期间切实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超员面包车等。利用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家长(监护人)的提示,切实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履行好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

  2.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假期前和新学期开学初,各学校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严把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各关口,确保我市学生食品安全。假期期间,宣传教育学生科学饮食,健康饮食,不购买“三无”食品。

  3.防范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发生。岁末年初火灾、煤气中毒事故易发高发,各学校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的宣传教育。利用假期聘请专业人员,对学校消防设施设备、老旧线路、燃气管道设备、易燃易爆品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周密部署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促进师生身心健康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传染病防控和校园卫生各项措施要求,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和校园卫生工作,确保师生身心健康。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各校要严格落实门岗测温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登记,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2.加强个人防护。提醒师生、家长自觉加强自我防护,出门规范戴口罩,保持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3.加强季节性传染病预防。教育学生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引导教育学生制订个人假期作息制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确保身心健康。

  (五)开展假期前后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

  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和春季学期开学前,开展本校安全工作的大检查,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1.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情况;2.坚持常态化防控,从严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的情况;3.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情况;4.学校安保工作情况;5.校车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情况;6.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7.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情况;8.校园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9.校舍及校园活动设施安全的情况。在自查时应做到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立行立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各校如遇到问题和困难,且问题和困难确实不在本单位能力范围之内的,应及时、主动向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争取支持,早日解决。

  (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校园平安

  节假日和寒假期间要严把校门关,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要完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和护校人员,强化工作纪律,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信联络渠道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如有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局办公室汇报,对重大事件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错报。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防范和进一步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各学校须于1月8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含值班电话)纸质版(盖公章)送至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电子文档发送至企业微信廖艺洪同志)。各中心校统筹下属单位报送,直属单位独立报送,全市公、民办幼儿园报给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幼教组)彭颖新同志。

 

 

  台山市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        

  (联系人:颜校强,联系电话:551814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