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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办〔2019〕9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9-03-28 08:48:1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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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困难,促进贫困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实现适龄青少年儿童能上学、上好学、不因贫辍学的工作目标。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资助工作责任

为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打造专业化的学生资助管理队伍,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助宣传、资助管理、资助财务、资助信息系统、资助档案等工作,要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一)学校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1.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贯彻学校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负责本校扶困助学的全面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对本校资助小组成员进行资助政策的学习和资助工作的培训,做好学校资助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解决阻滞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环节,组织制定或修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2.副组长:资助管理员,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学校资助工作。做好资助宣传、资助申请、困难认定、资助公示、核实资助系统数据、协助财务人员做好资助资金发放,组织资助小组进行资助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联系教育局相应股室,收发扶困助学工作通知,资助工作报表上报等工作。

3.资助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在本校挑选一位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熟悉电脑操作的教师,负责资助系统信息的录入工作。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及时把资助数据录入系统,数据录入做到“不多”、“不少”、“不错”。

4.发放员:资助财务人员,由本校财务人员担任。规范使用资助资金,配合学校资助部门收集办理学生资助卡,及时做好学生资助金银行账号划拨发放工作。向学校资助部门提供资助资金发放情况和发放记录。

5.其他组员:由本校全部或部分级长、班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家长委员等人员担任。掌握资助政策,配合开展资助工作,协助学校安排主题班会等资助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资助表格;核实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配合学校资助部门开展学生困难认定工作;配合学校资助部门开展资助育人工作。

(二)建立资助人员变动备案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为保证资助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因资助工作人员变更而出现业务停滞,各学校要建立资助人员变动备案制度。资助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频繁变动,如需调整资助人员,学校应统筹协调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报教育局相应股室备案。资助人员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资助工作人员变更时,交接双方在一个学期内有传、帮、带的责任。

二、认真落实资助环节的各项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资助培训

由学校资助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全组成员,经常进行资助政策的学习;对组员进行资助工作程序规范化的培训;对全校班主任进行资助政策培训。通过培训学习,确保每位资助成员及班主任对资助政策的职责分工、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能如数家珍。

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培训,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资助宣传

每年秋季学期学生(包括新生)注册时,学校印发《关于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给每一位学生带回给家长阅读并签名,回收存档。学校资助小组通过校会、晨会、级会、班会;校讯通短信平台、班级家长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通过对学生和家长的资助政策宣传,确保在校的每位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申请步骤、资助资金发放等能了然于胸。

全方位覆盖学生及家长的宣传,要求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每学期至少一次;局部范围的宣传工作,按上述宣传方式,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困难认定

资助小组副组长通过级长或班主任向有意向申请资助金的学生发放《台山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客观、真实、正确地填写家庭经济信息,并要求学生提供相关的家庭困难佐证材料复印件,附于《认定表》背后。资助小组根据收回的《认定表》及佐证材料,或对学生的调查了解,对有意向申请资助金的学生进行困难认定。根据学生提供的困难佐证材料,按困难的程度认定为四个类别:特殊困难,比较困难,困难,不困难。资助小组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过程中,应遵循“信任为先”,“材料结合调查”的认定原则,务求困难认定做到客观。

困难认定工作每学年一次,应在秋季学期开学的第二周内(每年9月15号前)完成。

(四)资助申请

依据“应助则助”的资助原则,资助小组应向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比较困难、困难三个困难类别,并符合该项目资助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相应资助项目的《困难资助申请表》。并在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内收回。资助小组对贫困学生填写的《困难资助申请表》进行审核,依据相关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要求和资助资格要求,讨论是否通过学生的申请,最终确定该资助项目的资助名单。

《困难资助申请表》还需学生正确填写接收资助金的有效银行账号信息,并同时提供银行账号的复印件,附于《申请表》后。

(五)资助名单公示

资助小组对最终确定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班级、姓名、困难类别、资助项目、申请理由等,但绝对不允许出现学生隐私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家庭经济信息、学生或家长联系方式信息等涉及隐私或与困难资助无必要联系的信息。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资助小组副组长整理该资助项目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制成名册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送教育局相关股室。

)资助金发放

由教育局划拨资助金到学校。资助小组发放员根据资助名单和金额,及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拨到受资助学生提供的银行账户。发放完成后,发放员打印划拨流水账留存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送教育局相关股室。

资助系统录入

资助系统信息管理员应按三个步骤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1.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在学生提交《台山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后,根据表内信息(包括银行账号信息),在系统中录入所有提交《认定表》的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的家庭经济信息必须做到详细。

2.困难认定:在学校资助小组对有意向申请资助金的学生进行了困难认定后,信息录入员根据学生被认定的困难类别,在资助信息系统对申请的学生分别进行困难认定的录入(困难类别分为:特殊困难、比较困难、困难、不困难)。

3.资助发放录入:信息录入员应在该资助项目的资助金发放后,在资助信息系统相对应的项目,准确录入资助金发放信息。

资助系统信息管理员务必把握好录入信息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真实地管理好资助系统信息的录入工作,做到“不多、不少、不错”。

)资助资料归档

资助小组在从事学生资助宣传、申请、审核、发放、育人等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进行归档管理。所有归档材料要求真实、完整。

 

附件:1.各学段资助项目补助政策解读

2.关于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3.关于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4.学校资助小组成员信息表

5.资助政策培训记录表

6.台山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7.资助系统录入教程(家庭经济信息和困难认定录入)

 

 

台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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