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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2-03-27 10:28: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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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教育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3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2012年的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教育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要求各职能科室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局领导担任组长,有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同时,明确各股室尤其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股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台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台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台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台山市教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积极提高服务质量。我局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确保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二是通过各种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随时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力争达到群众的满意;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股室明确服务承诺和办事流程,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四)认真抓好保密管理。我们依据《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重新修订《台山市教育局发文处理笺》,在制发公文时同步审查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该公文的发布范围。一年来,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现象和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们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指标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在网站上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了教育概况、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主题报告、年度工作重点、人事任免、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公告公示、日常具体工作中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等10项内容。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

8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2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11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主要通过本单位网站(网址为: http://tsben.com/eduman1/)和报刊、广播电视、台山教育报等载体予以公开。2011年,通过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40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共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根据教育部门的工作实际和职责要求,我局严格做到了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政府信息和不涉密信息。本年度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主要问题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教育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规定》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细化不够,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重视程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室相关领导对我局全体机干部、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人员进行培训讲座,提高我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促进我局更好的开展该项工作。

2.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教育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教育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教育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增加受理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教育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4.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台山教育报》的作用。完善教育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教育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全市中小学校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台山基础教育网,集中发布本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教育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教育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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