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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视频监控设备的公告
  • 2019-04-15 09:15:2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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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五十条等规定,为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治理,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我局已在相关路段安装检测称重和监控视频设备,现将称重监控设备安装位置予以公告(详见附件)。特提醒广大司机车主自觉遵守公路超限运输规定标准,合法配载通行,同时遵守交通秩序。相关路段检测称重和视频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将上传省交通执法系统并作为交通运输部门执法处罚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

相关路段称重检定和视频监控点

 

序号

监测点名称

监控设备位置

1

石花北监测点

省道S273 K126+400M(陈宜禧路段上行)

2

环市西监测点

省道S274 K78+400M(鹏权中学路段上行)

3

公益大桥监测点

省道S273 K104+920M(公益大桥路段双向)

 



 

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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