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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8〕19号)以及《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台府办〔2018〕22号)结合我局实际,明确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继续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参照上级部门发布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继续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栏目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要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对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通过图解、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宣传到位。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不断加强舆情回应。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应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务网络舆情监测、回应工作机制,确保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要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等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分析研判,做到主动介入、提前预警、分类处理。
四、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放管服”改革等情况,及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逐项编制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对外公开。
五、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上级要求继续完善我局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维护管理,规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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