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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赵录亮等16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拟确认的公示
  • 2026-01-29 11:38:28
  • 来源: 台山市公安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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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台山市蓝天救援队接到都斛镇政府发出的救援任务指令,有一女子在台山市都斛镇金星村附近山头登山时受伤被困。台山市蓝天救援队立即响应并迅速组织队员,向各市区友队发出联合救援信息,前往指定地点集合,参与救援。队员们到达任务地点后,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收集救援信息。据了解,受伤女子因在山上摔断肋骨和脊椎,被困于海拔750米处,距离指挥部位置直线3处。由于直升机受空域管制无法起飞,为防止伤势进一步恶化,指挥部决定连夜徒步利用担架分批接力方式转运伤员,利用转载机向伤员位置运送保暖物质、食品及救援设备。

11月6日凌晨2时55分,通信组成功利用运载无人机将担架运输至伤员位置。市应急救援队员、公安民警、都斛镇政府的领导同志及赵录亮等16名蓝天救援队员在黑暗中艰难前行,每一步都小心翼翼,既要保证自身安全,又要确保伤员不受二次伤害。经过一夜的紧张救援,11月6日8时18分,伤员终于被成功安全转移至现场指挥部。经医护人员初步核查,伤员无生命危险,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下一步治疗。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根据《台山市见义勇为确认和人员奖励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我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对赵录亮等16名同志的事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于2026年1月15日上午召开了评定会议,对其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投票评定,结果为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投票同意评定罗仕源同志为台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6日结束。公示期间,如对见义勇为人员事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电或来函反映。

  公示如下:

  赵录亮(身份证号510525199104177894)

  李浩锶(身份证号440781198801206223)

  廖梦琪(身份证号452226196412040023)

  区炎明(身份证号440721197511267318)

  谭仕强(身份证号440781197805070031)

  莫仕聪(身份证号440785198311203113)

  朱少辉(身份证号440785198611244910)

  林威强(身份证号440781198002093197)

  伍艺明(身份证号440781198912291117)

  容启洪(身份证号440722197504276239)

  余瑞聪(身份证号44078119931204191X)

  许耀森(身份证号440783198001046439)

  陈悦祥(身份证号440701197103293319)

  萧萧萧(身份证号44090219820729326X)

  叶奕文(身份证号440781198607195057)

  刘锐洪(身份证号440781199001051133)

  拟确认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出具证书。

  联系单位: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0-5614698。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五福路一号,邮政编码:529200。

  

                                                              台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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