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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驾第四批)看看又有哪些台山人被终身禁驾,哪些被禁驾五年!
  • 2019-02-02 07:04:4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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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禁驾人员名单


1


2017年7月16日下午,陈伟辉驾驶粤J0**83号小客车由端芬圩往墩寨方向行驶,14时30分,行驶至大同市环岛路段时,从左侧超越同向在前行驶的二轮摩托车过程中,两车发生刮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倒地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伟辉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陈伟辉的行为属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2


2018年4月28日,陈锋亨醉酒后(酒精含量为217.55mg/100ml)驾驶粤JJ**45号小型轿车由台山市广海镇渔人码头往广海圩方向行驶,21时45分,行驶至广海镇海傍路段,碰撞靠道路右侧行走的行人。受伤行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陈锋亨的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禁驾五年人员名单


01

2018年10月24日0时许,李子清驾驶粤JR**5F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台山市台城国土局门口路段,被台山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检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广东天地方正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子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值高达311.11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认定标准。

处罚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2


2018年11月25日晚,陈锐炽驾驶粤J7**5H号牌轿车由台山市台城南昌村往华侨花园方向行驶,23时20分,行驶至台城环市西路华侨花园路段与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及行人受伤。民警在勘验事故现场过程中发现陈锐炽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广东天地方正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陈锐炽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值为214.26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认定标准。

处罚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3


2018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李适孙驾驶粤JQ**92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东门商业街路段时与停靠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民警在勘验事故现场中发现李适孙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广东天地方正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李适孙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88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认定标准。

处罚情况:机动车驾驶人因涉嫌醉酒驾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公布禁驾人员名单,为的是给广大驾驶人警示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我们呼吁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驾照来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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