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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公台行罚决字 [2018]8088号
被处罚人: 陈某某
处罚事由: 无证驾驶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处罚结果: 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叁仟元
文书编号: PCS4407201811170000000541228972
拘留单位: 台山市拘留所
处罚日期: 2018-11-17
承办单位: 台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台城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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