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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湖心岛建筑物加固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 2026-08-14 10:49:49
  • 来源: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台城人工湖湖心岛建筑物加固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7-440781-17-01-415602)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人工湖西湖。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台城人工湖建筑物加固修缮工程总面积约1280.88平方米。根据鉴定报告,该建筑物结构安全性等级评定为Dsu级,安全性严重不符合本标准对Asu级的要求,严重影响整体承载。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原有建筑物的梁、柱及楼板进行补强加固,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栏杆进行整改,为建筑加设防雷措施。

  四、项目由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40.8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9.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13万元(其中勘察费1.50万元,设计费8.81万元,监理费6.73万元,检验监测费等其他费用14.09万元),预备费9.93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出具台城人工湖湖心岛建筑物加固修缮工程项目规划许可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能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九、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湖心岛建筑物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台山市台城人工湖湖心岛建筑物加固修缮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费用

299.7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1.13

1

勘察费

1.50

2

设计费

8.81

3

监理费

6.73

4

检验监测费等其他费用

14.09

预备费用

9.93

总投资

3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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