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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台山人工湖西湖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40781-17-01-255636)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人工湖西湖。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台山人工湖西湖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具体包括:(1)照明系统:在片区70000平方米范围内安装1587套装饰灯等基础设施建设。(2)配电系统:在片区70000平方米范围内安装6台配电箱,铺设电力电缆8668米。
四、项目由台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381.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27.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44万元(其中设计费14.07万元,监理费10.81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等其他费10.56万元),预备费18.16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不足部分由单位自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协助出具台山人工湖西湖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规划许可和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项目单位要在项目开工前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台山人工湖西湖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核定表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台山人工湖西湖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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