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碧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关于报送台城污水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0781-17-01-86766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台城河下游紫霞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台城污水处理厂
本改造工程规模 80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污泥回流单元、鼓风机房、加药间等工艺单元更换设备;(2)采用 A/A/O氧化沟-MBBR 工艺替代原有生化处理工艺;(3)污泥脱水单元、除臭等工艺单元新增设备。
(二)台城第二污水处理厂
本改造工程规模 40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厂外管网完善(210m);(2)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污泥脱水单元、加药间、鼓风机房等工艺单元更换设备;(3)深度处理单元:新建高效沉淀池,原有连续流砂滤池改造为转盘式微过滤器;(4)新增污泥浓缩池。
四、项目由台山市碧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169.75万元,其中:工程费9389.99万元(建安工程费3239.99万元,设备购置费61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7.79万元(包括勘察费50.00万元,设计费497.27万元,监理费228.04万元,检验检测等其他费用1132.48万元),预备费871.97万元。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出具台山市台城污水厂改造工程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资办、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审计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城污水厂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603-440781-17-01-867661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