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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 2026-01-13 09:50:42
  • 来源: 台山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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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江门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江发〔2018〕8号)相关文件精神,形成了《台山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2024年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下同)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三大类国有资产总额合计600.24亿元(国有自然资源只统计实物量,暂不统计价值量),负债总额合计291.45亿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合计308.79亿元。

  二、国企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全市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400.56亿元,负债总额253.03亿元,净资产147.53亿元。

  (二)国企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与成效

  1.增强国企核心功能,提升国企综合实力。一是持续推进平台企业板块重组与功能调整,推动市属国有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截至2024年12月,我市已形成1家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2家AA主体信用评级公司的基本布局。二是提升国有企业融资能力,推动发行公司债、PPN等直接融资产品,研究推进申报专项债作资本金项目,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国有企业项目“造血”功能,通畅“投融还”渠道。三是强化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制定市属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及偿债方案、执行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杜绝表外融资、债务违约、融资资金无效占用等风险行为。

  2.优化调整国资布局,做强做优国有资本。一是提速推进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白沙园区、广海湾湾区联合供水工程、粮食绿色仓储项目、国道G240台山大江至那金段改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二是重点领域突破,激发内生动力。扩大有效投资,落实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出资职责,保障黄茅海跨海通道顺利建成通车。推进三产融合,完成“台山优品”商标设计注册,30家企业、98个优质农产品纳入第一、二批入库名单,开设线上“中国特产馆·台山馆”。三是推动跨企合作,优化资本结构,台山大湾公司加大国有资本资源配置力度,深度参与公用能源、台山港航等5家参股企业治理,整合资源,实现资本优势互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与竞争力。

  3.国资国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围绕台山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国资国企在现代农业、海洋牧场、农文旅融合及光伏新能源等领域的布局。一是积极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公用集团承接台山市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同时完成智慧停车项目(第四期)约1200个车位建设。二是中山大学—台山海洋发展优势种业与智慧养殖联合研发中心设立实验联合平台,向“台山1号”和30个网箱投放鱼苗良种逾万公斤。三是加力助推“百千万工程”,深入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发动市属企业与镇村开展党建、文化、项目等方面的结对共建,做好“台山优品”品牌建设及“珍香”大米品牌提质工作。四是台山国粮集团进军直播领域,电商销售额同比增长380%,与文旅部门联合打造农文旅研学项目,大米科普基地接待游客超2500人。

  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末,我市参股台山农商银行,股权占比9.78%,国有资产的资产总额24,967.4万元,负债为0,所有者权益总额24,967.4万元。

  (二)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情况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了国有资本向企业派出理事成员加强监督经营的资本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台山农商银行规范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总体情况

  根据资产负债表反映,截至2024年末,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7.18亿元,负债总额38.42亿元,净资产总额158.76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与成效

  1.统筹推进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印发《台山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政设施、文体场馆等多领域管理范围,规范项目梳理、价值评估、公开交易等全流程,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既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加大财政统筹力度,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对闲置房屋、土地等不动产,通过市场化处置资产集中运营管理等方式,激活资产潜在价值;对闲置办公设备等通用资产,稳步推进线上公物仓制度,将分布在各单位闲置可用的办公设备等通用资产进行信息整合,并依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发布闲置通用设备信息,推动共享共用,降低重复购置成本。

  3.有力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一是着力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办学条件。复办培英中学,新增1950个优质学位;建成大江镇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推动6所学校运动场改造并顺利投用。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年内实现县域内住院率88.5%(排名全省前十),基层诊疗量占比66.87%,为“百千万工程”实施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持续擦亮“医共体”建设的“台山样板”。三是文化事业更加繁荣。积极推行免费公益文化活动,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存量与收益情况

  1.土地资源。根据现行使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我市范围的土地总面积为330,825.44公顷。

  2.矿产资源。根据《江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全市矿产资源共有24个矿种(已探明资源储量的有22种),矿产地66处。

  3.海洋资源。我市海域面积477,820公顷。

  4.森林资源。截至2024年末,我市林地面积14.56万公顷,森林面积14.6万公顷。

  5.水资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4.2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4.2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59亿立方米。

  6.湿地。根据现行使用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我市国有湿地面积为14,112.77公顷。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1.严守资源安全底线,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1)强化水资源管控。一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2024年共核发取水许可证46宗。二是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193家河道外取水户、64家年均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大户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强化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

  (2)加强海域海岛监管整治。一是推进违法养殖用海清理整治工作,2024年完成清理拆除违法养殖用海达41.1万亩。二是加强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完善执法部门协作机制,维护用海、用岛管理秩序。

  (3)全面筑牢绿色屏障。一是完成生态公益行动林示范区建设0.7万亩,湿地生态修复800平方米,示范展示区230平方米。二是推深走实林长工作,2024年开展林长巡查共4928次,协调解决突出问题7个。三是建成台山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平台,2024年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等突发情况。

  (4)大力推进资源环境治理。一是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断面水质均值达到考核目标,县级饮用水源水质优良率达100%。二是切实守护区域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监管,全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三是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一口一策”推进2024年48个问题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清理长效工作机制,编制《台山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确保海洋垃圾动态“清零”。

  2.优化供给精准配置,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1)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我市已有6个镇全域综合整治方案在省系统申报,其中4个镇9个子项目已启动建设。

  (2)高效利用海洋资源。一是大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完成编制《广东省大广海湾(江门台山)现代化海洋牧场规划建设方案(2023-2035年)》;实施海域一级开发,通过招租激活海域使用二级市场,为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供应“标准海”,全市累计建成162个重力式深水网箱和1个半潜式桁架类养殖平台。二是做好重点用海保障工作,广海湾处置区项目办理用海取得国务院批准同意,江门川岛一、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场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及项目用海预审意见,推进核电3、4号机组项目在自然资源部办理预审意见等。三是加快项目用海审查审批工作,2024年完成188宗养殖用海审批。

  (3)统筹水资源合理配置利用。一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支撑。台山市用水结构以农业用水为主。2024年用水总量为6.4433 亿㎡,其中 85.9%为农业用水,4%为工业用水,9.6%为生活用水、0.5%为生态环境用水。2024年万元GDP用水量为111.9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6.3立方米。二是完成广海湾湾区联合供水工程、北陡南部水厂工程,实现城区与湾区供水水源互补互调,解决农村供水难题。

  (4)挖潜国有林场资源价值。一是深耕种业创新,截至2024年,红岭种子园生产的良种推广种植达5,000万亩。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红岭种子园打造江门地区首个猴耳环中药材种植基地,扩种500亩;甫草林场2024年完成油茶种植650亩。

  3.空间布局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一是我市总体规划数据库的基础作用落地,《台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数据库优化后启用,保障市重点项目及重大产业平台实施建设。二是持续提高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到2024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开发边界内已批控规覆盖率为74.28%。三是加快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省典型镇(斗山镇)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编制实施。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1.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一是推动建立资产系统常态化更新机制,明确信息录入责任主体及时限,督促每月核查数据、规范报送资产月报,每年度开展实地盘点,精准掌握闲置、低效资产情况,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加大专项债形成资产盘活力度,充分释放经济社会效益与公共服务价值;同步深化低效闲置资产清理盘活,全面提升资产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三是适时开展行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学习培训,针对性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与实操熟练度。

  2.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一是持续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国企自身“造血”能力。优化企业架构及资产结构,提升融资与信用评级;压实债务风险责任,做好融资全周期管理;创新融资工具运用,谋划部署市属国有企业PPN、公司债券发行等各项工作。二是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发挥国企重点领域支撑作用。整合平台资源,明确国企改革方向,强化国有资本产业链支撑;聚焦在建重点项目,推动国企参与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等产业平台建设,开展白沙园区招商,布局新兴产业。三是加强国资监管系统建设,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效能。

  3.推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底线,推进生态修复,筑牢自然资源安全屏障。二是全面推行综合供地,加大存量盘活力度,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提质增效。三是继续全力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各项用地布局。四是积极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4.推进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一是夯实人才支撑,鼓励定期选派高水平金融人才到乡村一线服务,为我市县域镇村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队伍支撑和智力支持。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三是逐步制定详细数据字典和数据交换规范,统一国有资产管理数据标准。继续深化经营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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