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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和台山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法治建设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思想引领,凝聚法治共识
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扣《法治台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台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台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一规划两纲要”核心要求,通过党组集中研学、江门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专题导学、“学习强国”平台自主深学及年度学法计划系统实学等多元形式,在全局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聚焦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核心法规,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LED屏、宣传专栏、培训交流、志愿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推动普法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三)聚焦“关键少数”引领,抓实法治责任落实
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为核心,构建权责明晰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法规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规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日常调度与任务落实,形成“一把手”牵头抓总、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各股室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台山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台财办〔2020〕3号)要求,将党组主要负责人法治履职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以“述法”促“履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要求贯穿重大决策全过程,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牵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与法治人才队伍培育,以党组核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思维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为依法理财、规范履职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四)强化财政法治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1.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为根本遵循,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的法治化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程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预算草案、汇报预算执行动态及决算结果,坚决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方案,运用法治思维统筹配置财政资源,集中力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市功能提升与民生福祉改善。与此同时,将财政体制优化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通过强化市级财政统筹调控能力,有效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进一步理顺镇(街)级财政分配关系,确保财政体制调整工作平稳落地、有序衔接。
2.坚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2025年统筹安排财政资金524.79万元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包括台山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开支、公证办证专项工作经费等项目,不断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
3.加大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力度。全面梳理政策要求,摸清底数、量化分析。严格落实好已明确的减免政府性基金政策和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江门市取消或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1-12月,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共3,996.1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589.62万元,政府性基金1,406.52万元。
4.严格开展专项监督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3月印发《关于开展台山市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对执业情况开展自查,并抽取6家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进一步完善会计行业内的操作规范。二是开展财会监督检查,9月印发《2025年台山市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项目5项,涉检部门单位(企业)7个,资金总额14,345万元,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环境。
5.坚持财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同时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打造“阳光财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处理,为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7.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财政法治干部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台账,不定期进行学法培训和考核。截至今年,局机关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共56人(其中局领导8人),占局机关在编人数77.78%。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法治教育培训体系有待完善,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制审核与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法制审核的专业力量配置稍显薄弱。三是财政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在案件处理的精准性以及执法效果方面仍需持续改进。
(二)原因剖析。一是专门负责法治工作的力量配备尚不充足,难以对法治理念、法治要求全面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各环节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撑和保障。二是面对日益繁重的财政业务压力,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论的系统性学习和主动钻研投入不足,学用结合的紧密度有待加强。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法治理论学习与能力培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系统规划与组织实施系列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切实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与内部管理制度,聚焦财政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定权限、履行程序与实质内容等关键环节,实施全面、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筑牢防范决策风险的制度防线。
(三)系统推进财政制度规范的体系建设。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与完善工作,对现有制度进行科学评估、及时修订、有序废止和清晰解释,不断增强制度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适用性与协调性。
(四)动态优化财政权责清单管理模式。紧密结合财政改革与发展实际,定期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进行梳理、评估与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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