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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部署,着力优化市镇财力格局、提升基层保障效能,聚焦“兜底线、促均衡、保重点”核心目标,我市自2025年9月印发新一轮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以来,坚持财力下沉、权责清晰、保障有力、激励有效,全面理顺市镇财政分配关系,以财政制度创新激活基层发展动能,为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根基。
一、立足发展实际,明确改革方向
为主动适应基层治理现代化与区域协调发展新要求,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指引下,我市变“一刀切”管理为分类施策,立足全市财政运行实际,以改革激发镇域发展动能,推动财政资源向基层下沉、向薄弱区域精准覆盖,全面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与服务效能,加快构建与镇域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现代财政管理体系。
二、坚持财力下沉,筑牢均衡保障底线
一是稳定市级统筹,推动财力下沉。在保持市本级统筹财力力度稳定的基础上,合理扩大镇级收入规模,将更多财力留给基层,切实增强镇(街)自主发展与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完善转移支付,强化均衡保障。结合各镇实际分档设置财力性转移支付,既体现市本级对各镇的支持和帮扶,又压实镇级支出责任;同时对重点支出事项设置专项转移支付,激发镇级组织收入动力。
三、强化权责激励,激发镇域发展活力
一是明晰事权财权,优化支出责任。科学划分市镇两级事权与支出责任,推动权责匹配、分工清晰,有效解决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痛点问题,规范财政运行流程,提升市镇协同治理效率。二是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发展动力。建立财政收入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镇(街)主动抓产业、拓财源、提效益,变“被动保障”为“主动发展”,充分释放基层发展内生动力。
四、狠抓落地见效,持续巩固改革成果
为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细,我市扎实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镇(街)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核心要义与操作规范,推动基层人员精准把握新体制精神,为改革平稳运行夯实基础。改革实施以来,各项举措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基层财力持续增强。镇级可用财力稳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改善,基层运转与公共服务支出更有支撑。二是市镇运行更加顺畅。事权财权划分清晰明确,管理流程规范高效,市镇协同发力、齐抓发展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三是发展活力有效激发。财力下沉与激励政策充分调动镇(街)积极性,产业培育与财源建设稳步推进。2026年1-4月,全市镇级税收收入达6.47亿元,可比增长2.17%,以财政增收实效生动印证改革成效。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巩固改革成效。强化跟踪问效,动态优化体制机制与配套政策;深化管理协同,将零基预算改革与镇级体制改革紧密联动,提升镇级预算管理与资金使用效益;聚力财源培育,推动镇域经济与财政实力同步跃升,以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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