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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台市监撤许听字〔2020〕1号
  • 2020-01-16 16:02:2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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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

台市监撤许听字〔2020〕1号

台山市欢乐好声音歌舞厅: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歌舞厅涉嫌提交虚假申请资料取得行政许可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如下:

    你歌舞厅提供已故投资人林伟良的虚假材料,欺骗申办营业执照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所指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如下决定:撤销对你歌舞厅2017年12月20日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本局拟作出的撤销登记许可,你歌舞厅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因你歌舞厅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在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公告栏向你歌舞厅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歌舞厅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赵冰       联系电话:5563826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办案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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