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台山市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2015年度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决算公开
  • 2016-09-28 11:09
  • 来源: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 发布机构: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目录

  第一部分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侨务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任务,团结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和海外华侨、港澳同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密切联系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了解侨情民意,反映他们的合法诉求,依法维护他们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三)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他们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我市侨乡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四)开展对外联络,保持同海外侨团和港澳社团联系,了解掌握侨情,搜集整理侨情资料,做好海外和港澳地区侨团和各界重点人物的工作,不断增进友谊,扩大影响,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热情接待前来旅游、探亲、洽谈业务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  
   (五)向政协推荐归侨、侨眷委员的人选参与政治协商,发挥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作用。
    (六)努力为侨乡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侨联优势,穿针引线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协助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办好家乡的各项公益事业。
    (七)兴办福利性或服务性事业,协助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办好侨属企业。
    (八)开展海内外民间文化、学术交流,开展侨史收集和研究,宣传华侨和港澳同胞业绩。
   (九)知道各镇(街、场)侨务活动,
    (十)加强与上级侨联及其他市(区)、县侨联的联系。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总收入99.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9.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29万元,增长18.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因工作需要,追加工作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总支出99.0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2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侨联交办的任务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12万元,增长38.84%,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各项经费支出有所上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34.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人员工资调整。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工资的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也相应调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3万元,增长9.43 %;主要原因是外事任务繁重,海外友人及港澳同胞的接待联络工作任务增多。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3万元,增长9.43  %;主要原因是外事任务繁重,海外友人及港澳同胞的接待联络工作任务增多。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1.2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交办的任务和接待联络工作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42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及退休费支出等;住房保障支出(类)3.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55万元,完成预算5.00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0万元,完成预算2.5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  1.50万元的100%。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增加经费支出等。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55万元,增长9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7万元,增长882.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7万元,下降1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万元,增长38.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以前年度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外事侨务局联合办公,部分开支已在外事侨务局支出,而另一部分因公出国(境)费支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系统支付,由财政局出资。并且由于之前财务工作人员的疏忽,并没有按照对应科目专项支出,由此造成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基数过小,与2015年支出相比出现较大变化,除此之外为了我市招商引资做好“请进来,走出去”服务,2015年外事业务增多,组团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严格按有关公车使用规范进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以前年度归国华侨联合会与外事侨务局联合办公,部分开支已在外事侨务局支出,因此2014年公务接待支出基数较小,并且今年加强了与国(境)内外华侨、专家交流,国内接待次数增加,目的为外事交流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75万元,占28.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万元,占45.03%;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占26.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7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单位出国团组10个、1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2.75 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0万元,2015年本会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50 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及外事接待。2015年,本会机关单位共接待国内接待40批次,250人次,接待费用1.5万元,外事接待16批次,113人次,接待费用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7.40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8.82万元,增长102.80%。主要原因是:外事任务繁重,因此各项经费支出出现不同的增幅。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5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  一般公务用车 1 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