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24〕14号)、《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的规定,为做好2026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1、台城地区公租房(台沙路25号、富华新村)
2、工业园区公租房(水步工业新城核园二路1、2号楼)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本次台城地区配租对象共有6户,其中保障人数1人的家庭有1户,保障人数2人的家庭1户(夫妻关系家庭),保障人数2-3人及以上的家庭有4户(夫妻关系2人家庭除外)。工业园区配租对象共有3户,保障人数3人以上的家庭有3户。
三、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分类保障和优先保障相结合原则。
(三)按家庭保障人口数的多少配租住房原则。家庭保障人数1人的,配单房的房源;家庭保障人数2人的(夫妻关系家庭),配一房一厅的房源;家庭保障人数2-3人及以上的(夫妻关系2人家庭除外),配两房一厅的房源。因工业园区两房一厅的房源已租满,将调用一房一厅房源配租。
(四)摇号抽签选房原则。分批次进行抽签,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具体租住房屋。
四、分配房源流程
为简化抽签配租流程和兼顾公平、公正原则,经本人申请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残疾人员优先安排无障碍房。
(一)单房
台城地区第一轮:1户1人家庭抽取单房房源,先按申请人姓氏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1人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二)一房一厅
台城地区第二轮:1户保障人口为2人的家庭(夫妻关系家庭)抽取一房一厅房源。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2人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三)两房一厅
台城地区第三轮:4户保障人口为2-3人及以上的家庭(夫妻关系2人家庭除外)抽取两房一厅房源。先按申请人姓氏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2-3人及以上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四)一房一厅
工业园区第四轮:3户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抽取一房一厅房源。先按申请人姓氏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五、年审事项及租金标准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24〕14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住房保障部门合同期满前核查一次保障对象有关情况,符合低收入条件的每年核查一次。经审核合格的,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可继续租住;经审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腾退。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按《关于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执行,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租赁手续办理
申请人按照程序确定租赁的房号后领取配租确认函,并按照确认函上告知的签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约,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弃权。自动弃权的自弃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七、每户保障对象只能抽签一次确定房号,不论对所抽之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要求进行第二次抽签。
附件1.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公开(台城地区第二批).xlsx
附件2.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分配对象信息公开(台城地区第二批).xlsx
附件3.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公开(工业园区第一批).xlsx
附件4.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分配对象信息公开(工业园区第一批).xlsx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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