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2026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 2026-07-06 14:42:47
  • 来源: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24〕14号)、《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的规定,为做好2026年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房源情况

  1、台城地区公租房(台沙路25号、富华新村)

  2、工业园区公租房(水步工业新城核园二路1、2号楼)

  二、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为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本次台城地区配租对象共有6户,其中保障人数1人的家庭有1户,保障人数2人的家庭1户(夫妻关系家庭),保障人数2-3人及以上的家庭有4户(夫妻关系2人家庭除外)。工业园区配租对象共有3户,保障人数3人以上的家庭有3户。

  三、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分类保障和优先保障相结合原则。

  (三)按家庭保障人口数的多少配租住房原则。家庭保障人数1人的,配单房的房源;家庭保障人数2人的(夫妻关系家庭),配一房一厅的房源;家庭保障人数2-3人及以上的(夫妻关系2人家庭除外),配两房一厅的房源。因工业园区两房一厅的房源已租满,将调用一房一厅房源配租。

  (四)摇号抽签选房原则。分批次进行抽签,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具体租住房屋。

  四、分配房源流程

  为简化抽签配租流程和兼顾公平、公正原则,经本人申请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残疾人员优先安排无障碍房。

  (一)单房

  台城地区第一轮:1户1人家庭抽取单房房源,先按申请人姓氏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1人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台沙路25号4套,共4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单房

28.74

台沙路25号107

1

单房

36.60

台沙路25号543

3

28.74

台沙路25号118

2

36.60

台沙路25号544

4

(备注:共4套房源,供1户家庭抽取

  (二)一房一厅

  台城地区第二轮:1户保障人口为2人的家庭(夫妻关系家庭)抽取一房一厅房源。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2人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富华新村21号2套,共2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一房一厅

34.87

富华新村21号607

1

一房

一厅

41.10

富华新村21号705

2

(备注:共2套房源,供1户家庭抽取

  (三)两房一厅

  台城地区第三轮:4户保障人口为2-3人及以上的家庭(夫妻关系2人家庭除外)抽取两房一厅房源。先按申请人姓氏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2-3人及以上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富华新村21号2套,富华新村22号2套,共4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两房一厅

51.41

富华新村21号302

1

两房

一厅

53.49

富华新村22号407

3

51.69

富华新村21号409

2

59.50

富华新村22号515

4

(备注:共4套房源,供4户家庭抽取

  (四)一房一厅

  工业园区第四轮:3户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家庭抽取一房一厅房源。先按申请人姓氏笔画数由少到多的顺序抽取抽房顺序号,然后按抽房顺序号依次抽签,确定配租房源。

保障人口为3人及以上家庭房源面积抽签对照表(面积单位:㎡)

核园二路11号之一1号楼2套,2号楼2套,共4套。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套型

建筑

面积

房号

对应号数

一房一厅

40.03

1号楼101

1

一房

一厅

41.49

2号楼704

3

40.03

1号楼102

2

42.07

2号楼705

4

(备注:共4套房源,供4户家庭抽取

  五、年审事项及租金标准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24〕14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住房保障部门合同期满前核查一次保障对象有关情况,符合低收入条件的每年核查一次。经审核合格的,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可继续租住;经审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腾退。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按《关于台山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执行,如有新的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租赁手续办理

  申请人按照程序确定租赁的房号后领取配租确认函,并按照确认函上告知的签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约,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同自动弃权。自动弃权的自弃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七、每户保障对象只能抽签一次确定房号,不论对所抽之房号是否满意,都不得要求进行第二次抽签。

  附件1.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公开(台城地区第二批).xlsx

  附件2.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分配对象信息公开(台城地区第二批).xlsx

  附件3.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公开(工业园区第一批).xlsx

  附件4.台山市2026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分配对象信息公开(工业园区第一批).xlsx


台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