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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201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 2019-04-19 07:02:49
  • 来源: zr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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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建用字[2018]19号

关于台山市201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台山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台山市201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台国土资字〔2018〕25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深井镇人民政府和北陡镇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7585公顷(林地0.733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0.0754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8339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台山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应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1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台山市国土资源局、台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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