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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台自然征公告字〔2021〕37号-台山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赤溪镇长沙经济联合社
  • 2021-08-26 10:11:21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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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然征公告字〔2021〕3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1〕32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台山市人民政府将赤溪镇长沙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5472公顷(其中耕地0.4408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06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0 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公顷,以上合计0.5472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1年513日至2021年527日(15天)。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台山市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赤溪镇长沙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472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89.55万/公顷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合共49万元。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1年63日(1周)前到赤溪镇长沙经济联合社(地址:赤溪镇长沙村委会,联系人:张昌运,联系电话:0750-5273283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赤溪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1〕32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注:附件请到台山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股查阅

征地实施单位:赤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单位:台山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1年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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