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2018-01-29 07:07:04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41期、4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182号)及(2017年 第187号),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台山市台城丰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穗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穗恩皮蛋瘦肉粥(抽样单编号为:SC170002150413,规格型号为:225克/袋,生产日期:2017-7-13);鸡肉排骨粥(抽样单编号为:SC170002150412,规格型号为:400克/袋,生产日期:2017-05-26)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

台山市台城丰客隆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台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台山市台城丰客隆购物广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共5袋(穗恩皮蛋瘦肉粥,生产日期为2017-5-26,规格为225克/袋)((台山)食药监食罚〔2017〕JL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