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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2016年第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 2017-01-26 08:09:12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时间:2017.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台山市审计局对台山市2016年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关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及前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台山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于2016年8月23日出台了《印发台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行动方案及第一批供给侧改革去降补(六新六去)工作清单的通知》(台府〔2016〕7号),其中包括《台山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明确提出去杠杆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责任单位分工、保障制度和督查考核等。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机制,大力开展风险排查,加强金融业风险管控;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动第三方信用评级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出台优惠政策,减少企业融资成本;为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控,起草了《台山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台山市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方案》、《台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台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过定向承销方式置换部分存量债务,降低举债融资成本,缓解了相关企业偿债压力,降低金融风险。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
       台山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于2016年11月7日出台了《印发台山市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台发〔2016〕9号)。落实主体责任,台山市、镇(街)两级党政领导均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通过精准识别,完成了全市扶贫对象943户,共2,879人的建档立卡工作;各镇(街)完成了脱贫人口名单筛选工作,制定了帮扶措施和项目,配备专职工作机构;挂钩帮扶单位已进行了帮扶对接和慰问工作;出台了《台山市2016-2018年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台山市城乡精准扶贫资金以奖代补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2016年11月24日台山市财政局已将2016年度江门市级和台山市本级贫困户帮扶措施资金683.17万元划拨至各镇(街)。
        二、前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6年12月底,前三季度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个别旅游景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缓慢,造成部分专项资金暂未拨付使用”的问题,已基本落实了整改。截至2016年12月29日,“台山市汀江走廊——华侨历史文化展示群”建设项目已开工,部分分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部分项目工程已完工,部分项目工程正在施工中;部分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其余专项资金也计划按程序上报财政审核和办理报账。
        市审计局将继续跟进督查“台山市汀江走廊——华侨历史文化展示群”建设项目的工作进展和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另外,按照广东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17年1月份开展对我市截至2016年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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