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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等工作须知
  • 2022-06-16 11:45:37
  • 来源: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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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函〔2022〕165 号)的规定,有关档案管理业务等工作须知:

  1、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

  2、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3、个人档案查询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档案一般由学校机要或EMS寄至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转递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管。如就业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也可由学校直接寄给工作单位。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保管单位是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一般毕业当年12月底可以查询,查询电话:0750-5650985。

  4、招聘与求职

  招聘信息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nts.gov.cn/tssrmzf/zdlyxxgk/jycyxxgk/)网上发布,求职者自行登录查看,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如需人工服务,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ts5650985@qq.com。

  现场办理地址:台山市台城舜德路178号

  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5650985

台山市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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