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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2026-09-20 17:07:43
  •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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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行业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提供商品零售、住宿、餐饮、旅游、交通配套等服务的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便利店、线上外卖、本地团购、电商商户开展打折、满减、限时特惠等促销活动,必须真实标注基准原价、优惠幅度、活动时段、附加条件等内容,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低标高结、先涨价再打折,不得使用模糊、具有欺骗或误导性的价格表述,杜绝各类促销类价格欺诈。

三、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常用药品经营主体及农贸市场开办方,要切实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保障货源供给,合理制定售价。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借节日消费需求增加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成品油经营站点要规范价格公示行为,做到标价规范、收费透明。

四、盒装月饼生产、销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坚决遏制过度包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不得以礼盒包装将月饼和其他产品混合捆绑销售,不得变相抬高月饼售价,严防“天价月饼”回潮。

五、各景区景点须严格执行门票定价及各项惠民减免政策,在醒目位置完整公示票价、优惠对象、预约规则。禁止设置区别对待的歧视性价格;严禁违规设置联票强制销售、未经许可代收保险费、增设未公示收费项目等变相涨价、乱收费行为。旅行社发布旅游产品报价时应列明全部服务项目,不得设置隐形消费。

六、酒店、宾馆、民宿、农庄、餐饮商户,要同步规范线下门店和网络平台价格信息,客房、菜品、酒水标价内容真实有效,价格调整要第一时间更新线上平台信息。订单确认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随意提价;不得虚假宣传房型、服务标准诱导下单,不得事后追加未标明的服务费。针对节假日住宿需求激增情况,倡导合理定价,杜绝短期非理性大幅涨价。

七、各类停车场经营者须在出入口、缴费点位等显著位置设置固定标价牌,清晰标明车型分类、计费标准、免费停放时段、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点等经营主体,商品销售与服务收费须全部明码标价,杜绝随意加价。

八、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并持续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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