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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
  • 2019-11-20 10:05:2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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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一级项目二级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文号)定价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涉企是否行政审批前置是否涉进出口环节定价方法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高速公路四车道0.45元/车公里,六车道0.6元/车公里,单独桥隧单独定价,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办函〔2012〕35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台山市辖区范围内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5-25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粤发改规[2017]5号,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台发改函〔2019〕1号,台发改〔2017〕49号县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现定价目录中为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台山市辖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6-220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台发改〔2017〕281号,台价〔2009〕2号县发展改革局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港口重要服务收费*引航(移泊)费0.18元/计费吨,0.135元/计费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交〔2019〕9号、粤交港〔2019〕30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现定价目录中为中央定价外的港口引航、拖轮等垄断服务收费,授权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核定其行政辖区内中央定价外的港口引航、拖轮等垄断服务收费。根据交水规〔2019〕2号引航费、拖轮费、围油栏费、停泊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仍将继续按照该文件执行,今后将通过修订定价目录保留或放开
*拖轮费4200元—17100元/拖轮艘次,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交〔2019〕9号、粤交港〔2019〕30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围油栏费493元—1400元/船·次,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交〔2019〕9号、粤交港〔2019〕30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停泊费0.03元/计费吨·日;0.1元/计费吨·日,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交〔2019〕9号、粤交港〔2019〕30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 成本加合理利润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拖车费基价420元—900元/车·次,加收标准10元—25元/车公里,上限价670元—1525元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价格函〔2016〕6422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209号、江发改价格函[2019]0921号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现定价目录中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其中,除拖车、吊车服务收费之外的其他服务收费拟放开
吊车费900元—400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价格函〔2016〕6422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209号、江发改价格函[2019]0921号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污水处理费(我市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居民污水处理费0.95元/吨台发改〔2018〕376号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4元/吨台发改〔2018〕376号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台山市区规划范围内居民用户收费标准:
上门收垃圾:12元 /户·月;没有上门收垃圾:为8元 /户·月。
台价〔2005〕6号、台价〔2011〕 67号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台山市区规划范围内非居民用户(包括其他部门、单位、厂矿企业等)收费标准由:0.5元-300元,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台价〔2005〕6号、台价〔2011〕 67号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基本收视维护服务26元江发改价格函[2019]0905号市发展改革局广播电视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现定价目录中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装机服务费和IC卡补卡工本费。其中装机服务、IC卡补卡工本费拟通过修订定价目录放开
*装机服务装机工料费50元江发改价格函[2019]0905号市发展改革局广播电视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IC卡补卡工本费60元江发改价格函[2019]0905号市发展改革局广播电视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公证服务收费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80元—100元/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规〔2018〕1号、
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2号、江发改价格函[2019]0909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按标的额收费;按计时收费;按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规〔2018〕1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2号、江发改价格函[2019]090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35元—6000元/单位,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规〔2017〕9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按每单位收费;按标的额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规〔2017〕9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24元—4200元/单位,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发改规〔2017〕9号、粤发改价格函〔2019〕310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住房物业管理费0.8元/平方米•月-1.68元/平方米•月,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江发改价格函〔2019〕906号、台发改函〔2019〕103号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现定价目录中为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别墅除外
危险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费6.15元/公斤江发改价格[2018]1233号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现定价目录中为危险废物处置价格
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0.80元/千瓦时(不含电价)江发改价格函[2019]0908号市发展改革局发展改革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律师服务收费*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按计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价〔2006〕298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江发改费管[2015]0718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仅限刑事案件辩护和部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代理。拟通过修订定价目录放开
*刑事案件辩护按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价〔2006〕298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江发改费管[2015]0718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按标的额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文件粤价〔2006〕298号、
粤发改价格〔2015〕436号、江发改费管[2015]0718号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司法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
*生猪等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蓬江新鹤:47元/头                      台开恩:50元/头江发改价管[2015]864号
江发改价管[2012]990号
江价[2013]97号 江价[2013]89号
市发展改革局农业部门成本加合理利润拟通过修订定价目录放开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15-250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文件。台发改〔2019〕251号县发展改革局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免费或低收费现定价目录中为向社会开放、由政府参与投资的学校及其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标准。拟通过修订定价目录放开
说明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进入本清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或不再列入地方定价目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动退出本清单;
2.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根据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实行动态调整;
3.标记为“*”的为拟放开、合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因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定价目录的修订,暂未从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删除;
4.收费目录清单不包括《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商品资源价格、运输价格、旅游景区门票和相关收费、公共租赁住价格和租金、医疗服务、教育收费、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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