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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禾木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2019-03-14 03:39:16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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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台山市禾木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台山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禾木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台山市禾木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七路12号之三第1

项目概况

台山市禾木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七路12号之三第1卡,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1210″,东经112°527″(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总建筑面积350㎡。主要从事鲜酱油调味汁、寿司醋调味汁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鲜酱油调味汁25吨、寿司醋调味汁3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面清洗、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接入厂区东南侧已建市政污水管网汇至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通过市政排污管道排入凤河流向台城河;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引至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将引至8m高排气筒排放;酱油和醋的配制过程会产生异味,采取无组织排放,散发至车间内,并最终排放至室外大气中。本项目主要为煮制过程产生的臭气,该臭气浓度较低,建设单位需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降低厂界臭气的浓度,预计在厂界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限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噪声,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的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其中项目产生的废原料桶经收集后统一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边角料、粉尘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统一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油漆渣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统一委托具备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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