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台山市丰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被单、毛巾、浴巾等酒店用品80万套、衣服类120万套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蓢路386号台山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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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台山市丰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被单、毛巾、浴巾等酒店用品80万套、衣服类120万套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台山市丰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北路11号5号仓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台山市四九镇富华酒店用品服务部成立于2016年4月,旧址位于台山市四九镇洞美工业区10号之2(经纬度22°13′23.76″N,112°50′59.69″E),占地面积1800m2,建筑面积1800m2。原项目以洗衣粉、去油剂、消毒剂、柔顺剂等为原辅材料,年洗涤被单、毛巾、浴巾等酒店日用品9万套、餐巾12万套,于2016年10月12日通过台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台环审〔2016〕181号),2017年4月27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台环监验〔2017〕17号),2017年8月23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07812017000636)。 因业务发展需要,台山市四九镇富华酒店用品服务部变更为台山市丰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整体搬迁至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北路11号5号仓,(经纬度22°09′00″N,112°49′16″E),建设《台山市丰汇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洗涤被单、毛巾、浴巾等酒店用品80万套、衣服类120万套项目》(即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租用现有厂房,占地面积649m2,建筑面积649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洗涤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其中,锅炉废水不外排,洗涤废水(产生量128.3t/d)和生活污水(产生量5.4t/d)一同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后方可对外排放。 2、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锅炉废气和厨房油烟等,其中锅炉废气经“布袋+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工艺处理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较严者要求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经采用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的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洗涤废料、废原料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炉渣及除尘灰渣,洗涤废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原料桶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炉渣及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渣外卖作为农业肥料;危险废物包括锅炉废气治理产生的喷淋塔废液,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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