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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贝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牡蛎壳(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6-08-14 10:24:5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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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贝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牡蛎壳(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4日至2026年08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贝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牡蛎壳(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海宴镇华侨农场青山社区133号

建设单位

广东贝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贝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海宴镇华侨农场青山社区133号,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072.14平方米,建筑面积804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生产蚝壳粉12.3万吨/年、鱼蛋白液体肥5000吨/年、高纯碳酸钙7000吨/年、氧化钙5000吨/年、氢氧化钙3000吨/年。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以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中的水田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限值要求后由排气筒30米高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过二级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由DA002排气筒15m高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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