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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省道S386线赤溪圩至都斛镇改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6-06-29 11:36:28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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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道S386线赤溪圩至都斛镇改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29日至2026年07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道S386线赤溪圩至都斛镇改建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赤溪镇赤溪圩至赤溪东出门

建设单位

台山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赤溪圩至赤溪东出门;根据初设批复,本项目范围为K27+675~K29+194.126。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台山市赤溪镇赤溪桥,起点桩号为K27+675;向北沿现状省道S386走廊改扩建,经福良村,下穿黄茅海跨海通道后,与县道X812及黄茅海跨海通道赤溪东出口平面交叉,路线全长1.519km。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佰佳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化设备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车辆冲洗;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限值。本项目运营期无污水、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机械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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