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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市顺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刷5000个、木毛刷5000个、皮头12吨、球杆擦粉15吨、球杆架5000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4-24 15:29:51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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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顺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刷5000个、木毛刷5000个、皮头12吨、球杆擦粉15吨、球杆架5000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顺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刷5000个、木毛刷5000个、皮头12吨、球杆擦粉15吨、球杆架5000个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江门市顺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门市顺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水步镇朝阳工业区3号之2、3号之3,占地面积1680平方米,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年产塑胶刷5000个、木毛刷5000个、皮头12吨、球杆擦粉15吨、球杆架5000个。

环评机构

惠州市科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
一、废气
开料、机加工、砂光、打磨工序DA001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烘干工序DA002 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山市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
三、噪声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江环〔2019〕378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
危险废物管理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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