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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广东博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膜500吨、包装袋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8-28 10:34:25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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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博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膜500吨、包装袋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博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膜500吨、包装袋2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博昌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博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膜500吨、包装袋200吨建设项目选址于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福安西路1号台山智能装备产业园28#厂房,总占地面积3525.12平方米,建筑面积10575.36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膜、包装袋的加工生产,设计年加工生产塑料包装膜500吨、包装袋200吨。

环评机构

深圳市森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烘干、复合、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印刷、烘干、复合、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共同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其中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凹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涉及生产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工业桶罐、废润滑油桶罐、废活性炭、含油或油墨抹布及手套等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次品及边角料、包装废料等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由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液态原辅料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衍生污染物排放,废气事故排放等。项目风险识别及风险防范措施分析不完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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