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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华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8-09 17:39:04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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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华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华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华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华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金属配件建设项目拟选址于台山市四九镇长龙工业区五路13号厂房B,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占地面积10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计划年产50万套金属配件,其中电箱/电柜7.5万套、货架12万套、机械配件 8万套、钣金外壳 20万套、灯饰配件2.5万套。

环评机构

江门市侨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括有机废气、颗粒物、厨房油烟等。激光切割、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滤筒除尘器净化后,分别由15米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烘干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限值;焊接、打磨工序少量颗粒物与激光切割、喷粉、烘干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和台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管网排入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中的清洗废水交工业零散废水单位处置、表面处理槽渣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粉尘、边角料外卖专业公司,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回收站;表面处理槽渣、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第三方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危险物质发生泄漏及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事故。项目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将环境风险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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