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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江门110千伏大江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5-29 14:45:36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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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110千伏大江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110千伏大江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项目概况

江门110千伏大江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江门市台山市水步镇台山工业新城内。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110千伏大江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GIS户内布置,主变容量2×63MVA;②新建110kV出线3回,线路路径长约2.77km;③110kV长塘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施工过程采取覆盖、排水、拦挡等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护体系;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有利植被恢复;施工区域的可绿化面积应在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
(二)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工地采取场地洒水、设置工地围挡设施、散体物料加盖运输堆土场地适当加盖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工地废水经过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排入污水处理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通过安继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和电晕放电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以及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可控制设备噪声,通过合理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尽量消除电晕放电噪声。采用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通过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等方法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电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主要为:1)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2)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3)变电站内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合理在安装高压设备,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等。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泄漏。项目变压站内设置容积25m3事故油池,具备油水分离装置;废变压器油妥善收集、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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