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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5-29 14:45:3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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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项目概况

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三合镇境内,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台山静脉电厂站外电缆终端塔至110kV高头变电站110kV线路;本工程新建线路长5.75km,新建杆塔21基,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②在110kV高头变电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和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主要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施工过程采取覆盖、排水、拦挡等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保护表土,施工中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有利植被恢复;采取必要的植被保护和植被恢复、农田复耕措施。采取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生境恢复。
(二)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工地采取场地洒水、开挖面覆盖措施,散体物料加盖运输堆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三)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工地废水经过沉淀回用于施工中,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置体系处理。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围挡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采用上述措施后,变电站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施工期通过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等方法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废。通过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六)电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主要为:1)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巡检;2)设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标志,并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保护规定,警示居民不要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新建建(构)筑物。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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