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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北陡镇南部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4-25 15:25:41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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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北陡镇南部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北陡镇南部水厂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大湾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北陡镇南部水厂工程建设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台山市北陡镇,占地面积7554 m2。水厂近期供水规模为5000立方米/天,预测远期供水规模为立方米/天。本次申报内容为近期供水规模立方米/天。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和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食堂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净化后通过专用烟囱(DA001)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备用发电机采用优质轻柴油为燃料,燃油尾气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烟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烟色应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反冲洗废水、排泥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尾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周边沟渠。
生产废水(反冲洗废水、排泥废水)排入泥水沉淀池,该池中上清液回来至絮凝池前进行回用,池底部的污泥通过压滤后外运处理,压滤水返回泥水沉淀池,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对各类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机油废包装桶,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污泥,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其中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包括危险物质发生泄漏故等。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将环境风险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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