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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笛梦科技 (广东)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24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4-11 10:54:4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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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笛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24吨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笛梦科技 (广东)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24吨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笛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笛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水步镇文华B区15号1幢二楼之一,现有项目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妆品的加工生产,审批年加工生产化妆品24吨,工艺仅限于单纯混合、分装。现有项目已办理了环评(江台环审〔2020〕67号)、自主环保验收(2021年6月)、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8月11日)等环保手续。
现建设单位拟申报笛梦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24吨改建项目,对现有原辅材料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设备清洗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台山市工业新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再回用于产品工艺用水。改建项目同时对现有项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改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0平方米用于建设污水处理站。

环评机构

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有机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其中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搅拌、乳化、灌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G1)高空排放,其中NMHC、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主要产臭池体均采用地埋式并加盖,产生的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改建项目无新增)、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其中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分别由市政管网排入台山市工业新城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及台山市工业新城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台山市工业新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等。其中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瓶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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