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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3-23 16:37:04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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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

项目概况

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成立于2012年12月20日,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水楼村水楼学校(1号),2019年5月13日取得《关于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台环审[2019]138号),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生产门、神台柜1500套。2022年5月23日取得了台山市大江镇灼均木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建设单位新增投资40万元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建,改建项目建设内容为:增加调漆、喷漆、晾干和油磨工序,生产规模仍为门、神台柜1500套。改建项目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大江镇水楼村水楼学校(1号)现有厂区内。改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生产厂房及相关辅助、公用工程,改建项目在现有项目厂房内增设调漆、喷漆和晾干车间,改建不新增占地面积,改建后全厂占地面积为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00平方米。

环评机构

东莞市享泰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和晾干工序的废气(VOCs 和漆雾)、油磨废气(颗粒物)。改建项目喷漆设置在密闭车间,漆雾经统一收集后采用水帘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Q2)排放,油磨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经水帘柜除尘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调漆、喷漆和晾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VOCs经水帘柜+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Q2)排放,VOCs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帘柜废水。改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产排情况与原环评保持一致,生活污水产生情况不变。水帘柜废水经零散废水池收集后交由零散废水公司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水帘柜除尘渣和废漆渣)、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容器桶)。 水帘柜除尘渣集中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 废漆渣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废活性炭定期交予危险废物回收资质单位;废容器桶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改建项目的原辅料清单以及生产工艺,改建项目建成运行后可能的环境风险事故为火灾,不涉及重大风险源且事故风险概率极低,在采取严格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将改建项目的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不会影响周边环境以及敏感点正常生活。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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