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东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3-13 10:41:59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根据台山市东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东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东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东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吨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新建项目选址于台山市大江镇五星工业区25号之二,总占地面积约45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30.6平方米,主要从事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珍珠棉)的加工生产,计划年加工生产聚乙烯发泡环保材料(珍珠棉)150吨。

环评机构

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油烟。其中发泡、冷却、挤出、复合、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1#)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混料、造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食堂炉灶使用清洁能源,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2#),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水量;用于除静电的制雾机制成的水雾挥发到空气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大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大江污水处理厂进管标准的较严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营设备噪声,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