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安山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26吨细木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1-31 17:09:00
  •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字体:    


  根据台山市安山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26吨细木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安山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26吨细木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安山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安山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三合镇那金瓦巷村石场二号,公司投资80万元建设年产126吨细木糠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环评机构

深圳市森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烘干粉尘、输送粉尘和细筛分粉尘,燃料废气。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采用厂区自产木糠,生物质燃烧废气经烘干炉筒体收集后,与烘干的物料粉尘、细筛分粉尘经二级旋风分离器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水喷淋装置处理,最后经1根5.5米排气筒P1达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相关限值的较严值。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喷淋装置用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农田堆肥,不外排。喷淋废水经砂滤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水喷淋除尘沉渣、筛分杂质、燃烧灰渣和生活垃圾。水喷淋除尘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筛分杂质收集后外售专业公司回收利用。燃烧灰渣收集后外运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简单风险分析,项目主要风险为生产火灾事故排放污染周围大气环境。企业在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情况下,总体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